集团公司领导督查160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018-11-08 16:09:42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运集团党委转发<巴中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巴运司党委【2018】81号文件精神,2018年11月8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永明同志来到南江,督查160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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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看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廉政约谈会议资料、廉政风险排查资料及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同步检查了我支部今年以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我支部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以后继续加强方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李永明同志对160队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不能懈怠,行政一把手同样责无旁贷。二是抓廉洁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认真排查廉洁风险点,抓重点,与驾驶员、经营者接触频繁的管理岗位是加强教育的主要对象。要把廉洁工作融入日常,经常性的在职工会学习会上敲警钟、打预防针,督促各岗位人员常思贪欲之害,切实履职责。 /文: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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